南通市軍校心理測試安排
http://m.dzj1166.com ┊ 發(fā)布日期:2009-6-11 ┊ 編輯:班長
根據(jù)省高校招生委員會、省軍區(qū)政治部《關(guān)于認真做好我省2009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為做好今年軍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心理測試和政審工作,有關(guān)事項明確如下:
時間安排:心理測試安排在6月12日至13日,具體分配為6月12日上午8:00—11:30啟東、如皋;下午2:00—6:00南通市區(qū)、如東;6月13日上午8:00—11:30通州、海門、海安。
時間安排:心理測試安排在6月12日至13日,具體分配為6月12日上午8:00—11:30啟東、如皋;下午2:00—6:00南通市區(qū)、如東;6月13日上午8:00—11:30通州、海門、海安。
地點:南通市農(nóng)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(shù)學院(青年東路148號,南通職業(yè)大學對面)。
要求:1、政審表要在11日由學校匯總交招辦,12日上交至軍分區(qū)組干科匯總;
2、心理測試時攜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參加;
3、心理測試合格后由軍分區(qū)政治部出具介紹信參加省體檢和面試,沒有介紹信不得參加 面試和體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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